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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诞 第二十三

竹林七贤
【原文】
陈留阮籍、谯国嵇康、河内山涛三人年皆相比[1]。康年少亚之。预此契[2]者,沛国刘伶、陈留阮咸、河内向秀、琅琊王戎[3]。七人常集于竹林之下,肆意酣畅,故世谓"竹林七贤"。
【注释】
[1]相比:相近。
[2]契:聚会。
[3]王戎:即王安丰。
【译文】
陈留郡阮籍、谯国嵇康、河内郡山涛,这三个人年纪都相仿。嵇康的年纪比他们稍为小些。参与他们聚会的人还有:沛国刘伶、陈留郡阮咸、河内郡向秀、琅琊郡王戎。七个人经常在竹林之下聚会,毫无顾忌地开怀畅饮,所以世人叫他们做"竹林七贤"。
【评析】
"竹林七贤"大都是"弃经典而尚老庄,蔑礼法而崇放达"。而且经常聚集在竹林纵酒放任、愤世嫉俗,也带动了整个魏晋名士旷达不羁风气的传播。他们敢于和腐败的政治集团做抗争,所以"竹林七贤"自古至今一直被人们称颂。


阮籍服丧饮酒
【原文】
阮籍遭母丧,在晋文王[1]坐进酒肉。司隶何曾[2]亦在坐,曰:"明公方以孝治天下,而阮籍以重丧[3]显于公坐饮酒食肉,宜流之海外[4],以正风教。"文王曰:"嗣宗毁顿[5]如此,君不能共忧之,何谓?且有疾而饮酒食肉,固丧礼也[6]!"籍饮啖不辍,神色自若。
【注释】
[1]晋文王:即司马昭。
[2]何曾:字颖考,三国时魏国陈郡阳夏人,以高雅著称,曾任司隶校尉,入晋后官至太宰。
[3]重丧:重大的丧事,指父亲或母亲去世。
[4]流:流放。海外:本指我国国境以外的地方,这里泛指边远地区。
[5]毁顿:指居丧过哀而导致损害身体、神情疲惫。
[6]"固丧"句:据《礼记·曲礼上》说,居丧时如身体疲乏不舒适可以饮酒食肉,这也合于丧礼;如居丧不能坚持到底才是最大的不孝。
【译文】
阮籍在为母亲服丧期间,在晋文王的宴席上喝酒吃肉。司隶校尉何曾也在座,对晋文王说:"您正在用孝道治理天下,可是阮籍身居重丧却公然在您的宴席上喝酒吃肉,应该把他流放到荒漠地方,以端正风俗教化。"文王说:"嗣宗哀伤劳累到这个样子,您不能和我一道为他担忧,还说什么呢!再说有病而喝酒吃肉,这本来就合乎丧礼啊!"阮籍吃喝不停,神色自若。
【评析】
在受礼法约束的年代,任性不羁的阮籍总是以各种怪诞的行为来表示自己的特立独行。母亲去世,他在为母亲服丧期间,纵情酒肉,结果遭到弹劾,但是晋文帝司马昭却从《礼记》里给他找到了借口,其实他只不过是避开世俗礼教,自然地对待悲喜,这才是真性情所在。


刘怜纵酒放达
【原文】
刘伶恒纵酒放达[1],或[2]脱衣裸形在屋中,人见讥之。伶曰:"我以天地为栋宇,屋室为禈[3]衣。诸君何为入我禈中!"
【注释】
[1]放达:放浪形骸。
[2]或:有时。
[3]禈(kūn):裤子。
【译文】
刘伶经常不加节制地喝酒,任性放纵,有时在家里赤身露体,有人看见了就责备他。刘伶说:"我把天地当做我的房子,把屋子当做我的衣裤,诸位为什么跑进我裤子里来!"
【评析】
借着酒醉来抒发自己内心对政治和世俗的不满,以及对自己所希望的生活的向往。如此,我们便不难理解他这种狂放、任性的行为了。


阮籍探嫂
【原文】
阮籍嫂尝还家,籍相见与别。或讥之,籍曰:"礼[1]岂为我辈设耶?"
【注释】
[1]礼:俗人的礼教,这里指《礼记·曲礼上》中"嫂叔不通问"的规定。
【译文】
阮籍的嫂子有一次回娘家,阮籍去看她,给她道别,有人责怪阮籍。阮籍说:"礼法难道是为我们这类人制订的吗?"
【评析】
古代一向讲究"男女有别",本来嫂子要回娘家,按照礼数,他是不能去送别的。可是阮籍不仅前去替嫂子饯行,还特地送她上路。总会有些老道学夫会对此进行批评指点,但是阮籍满不在乎地说:"孔孟礼教又不是给我们这样的人设立的,跟我有什么关系?"


阮籍吊母,各得其所
【原文】
阮步兵丧母,裴令公[1]往吊之。阮方醉,散发坐床,箕踞[2]不哭。裴至,下[3]席于地,哭,吊唁毕便去。或问裴:"凡吊,主人哭,客乃[4]为礼。阮既不哭,君何为哭?"裴曰:"阮方外[5]之人。故不崇礼制。我辈俗中人,故以仪轨[6]自居。"时人叹为两得其中[7]。
【注释】
[1]裴令公:即裴楷。
[2]箕(jī)踞(jù):伸着腿坐着。
[3]下:放下,放置。即将席放在地上。
[4]乃:副词,仅仅,才。
[5]方外:世俗之外。
[6]仪轨:指礼法、礼制。
[7]中:通"当",适当、得当的意思。
【译文】
步兵校尉阮籍死了母亲,中书令裴楷去吊唁。阮籍刚喝醉了,披头散发、伸开两腿坐在坐床上,没有哭。裴楷到后,退下来垫个坐席坐在地上,哭泣尽哀;吊唁完毕,就走了。有人问裴楷:"大凡吊唁之礼,主人哭,客人才行礼。阮籍既不哭,您为什么哭呢?"裴楷说:"阮籍是超脱世俗的人,所以不尊崇礼制;我们这种人是世俗中人,所以自己要遵守礼制准则。"当时的人很赞赏这句话,认为对双方都照顾得很恰当。
【评析】
按照世俗的礼制,母亲去世了,阮籍本该坐在一边哭丧,然后给吊唁的人谢礼,阮籍全然没有理会这些世俗,只是自顾自地在一边喝酒,而且披头散发。刚好裴楷去阮籍家吊唁,他一进去就先哭了,哭完后就走。因为在裴楷看来,阮籍是个超脱世俗的人,所以他做事从不会按照礼制去做,但是对一般人来说,所必须遵从的礼制还是要遵守的。


阮家相向大酌
【原文】
诸阮皆能饮酒,仲容[1]至宗人间共集,不复用常杯[2]斟酌,以大瓮盛酒,围坐,相向大酌。时有群猪来饮,直接去上,便共饮之。
【注释】
[1]仲容:即阮咸。
[2]常杯:普通的杯子。
【译文】
姓阮这一族的人都能喝酒,阮仲容来到族人中聚会,就不再用普通的杯子倒酒喝,而用大酒瓮装酒,大家坐成个圆圈,面对面大喝一番。当时有一群猪也来喝酒,他们径直把浮面一层酒舀掉,就又一道喝起来。
【评析】
这是一种自虐式的狂放,是对现实失望之后的否定。正如宗白华先生所说:"魏晋人,以狂狷来反抗这乡原的社会,反抗这桎梏性灵的礼教和士大夫阶层的庸俗。向自己的真性情、真血性里发掘人生的真意义、真道德。这是真性情、真血性对这虚伪的礼法社会不肯妥协的悲壮剧。"


阮咸借驴追婢女
【原文】
阮仲容先幸[1]姑家鲜卑婢。及居母丧,姑当远[2]移,初云当留婢,既发,定将去。仲容借客驴,着重服[3]自追之。累骑[4]而返,曰:"人种不可失!"即遥集[5]母也。
【注释】
[1]阮仲容:即阮咸。幸:宠爱。
[2]远:远离。
[3]重服:重孝服。
[4]累骑:同骑。
[5]遥集:阮孚,阮咸的儿子,为鲜卑婢所生。
【译文】
阮咸原本已经爱上了姑姑家的一个鲜卑族的婢女,在他为母亲守孝的时候,姑母将要搬到远方去住,刚开始说要把这个婢女留下,但是到了出发的时候,又坚决要将其带走。于是阮咸就借了一个客人的驴子,穿着重孝服亲自去追赶她,然后同这个婢女共骑一头驴回来了,并且说道:"后代的种子是不能丢失的。"这个婢女就是阮遥集的母亲。
【评析】
阮咸在与鲜卑婢女结婚之前,就已"先幸姑家鲜卑婢"。在居母丧的时候,又因婢的离去而"着重服自追之"。按礼,重孝期间,三月不近女色,然此时重孝与否对他已没多少牵制了,唯一让他挂心的是所爱的女子即将远离。让阮咸越礼纵情者却只不过是姑家一小小鲜卑婢,在等级森严的魏晋门阀制度下,阮咸却为了一小婢女连名士风度、家族荣誉也不顾,借了客人的驴子急忙追赶。这仓促间流露的真情,岂是一句"人种不可失"可以搪塞过去的。最不能让礼法之士容忍的大概还是他的"累骑而返",男女有别,不可混杂而坐,他这么一坐,不仅在重孝当头、大庭广众之下表现出了男女亲密关系,还破坏了男尊女卑的游戏规则,拉近了男女双方的地位。


今朝有酒今朝醉
【原文】
张季鹰[1]纵任不拘,时人号为"江东步兵"。或谓之曰:"卿乃可纵适一时[2],独不为身后名邪?"答曰:"使我有身后名,不如即时一杯酒!"
【注释】
[1]张季鹰:即张翰,字季鹰,江东吴郡人,曾任大司马东曹掾,不久弃官。
[2]乃可:同"那可",岂可,怎么能。纵适一时:放纵欢快一时。
【译文】
张季鹰生性任情适性,放荡不羁,当时的人们称他为"江东步兵"。有人对他说:"你怎么可以总是放纵欢快一时,难道你就不考虑一下自己身后的名声吗?"张说:"与其让我身后有好名声,还不如现在有一杯酒。"
【评析】
张季鹰纵情嗜酒、放任不羁,所以当时的人就把他和阮籍相提并论,所谓的"江东步兵"就是指他们两个人,他所说的"使我有身后名,不如即时一杯酒!"被后世人们经常引用,大有"今朝有酒今朝醉"的意思。


张季鹰闻琴遇贺循
【原文】
贺司空[1]入洛赴命,为太孙舍人,经吴阊门,在船中弹琴。张季鹰本不相识。先在金阊亭,闻弦甚清,下船就贺。因共语。便大相知说[2]。问贺:"卿欲何之?"贺曰:"入洛赴命。正尔进路。"张曰:"吾亦有事北京,因路寄载。"便与贺同发。初不告家。家追问,乃[3]知。
【注释】
[1]贺司空:即贺循。会稽郡山阴人,死后赠司空。曾任武康县令,后召补太子舍人,才进京。太子死后,其子立为皇太孙,贺循可能转为太孙舍人。
[2]大相知说:意气相投。
[3]乃:副词,才,仅仅。
【译文】
司空贺循到京都洛阳去就职,担任太孙舍人,经过吴地的阊门时,在船上弹琴。张季鹰原本不认识他,这时候正在金阊亭上,听见琴声非常清朗,下船去找贺循,于是就一起谈论起来,结果彼此加深了了解,非常高兴。张季鹰问贺循:"你要到哪里去?"贺循说:"到洛阳去就职,正在赶路。"张季鹰说:"我也有事要到洛阳。"顺路搭船,就和贺循一同上路。他并没有告诉家里,家里追寻起来,才知道这回事。
【评析】
张翰为贺循的琴声所吸引,两人通过进一步交流,发现原来是意气相投的知音,张翰就跟随要去上任的贺循一路北上,谁也没告诉,连家里也没有通知一声,确实是相当任性。


祖逖敢做敢言
【原文】
祖车骑[1]过江时。公私俭薄[2],无好服玩。王、庾诸公共就祖,忽见裘袍重叠,珍饰盈列。诸公怪问之。祖曰:"昨夜复南塘一出。"祖于时恒自使健儿鼓行劫钞[3],在事之人,亦容而不问[4]。
【注释】
[1]祖车骑:即祖逖。
[2]公私俭薄:于公于私都不是很富裕。
[3]劫钞:同"劫抄",类同于现在的拦路抢劫。
[4]容而不问:容忍其行为而不去责问。
【译文】
车骑将军祖逖过江到南方时,国家、个人都很贫乏,没有什么名贵的服饰和玩赏物品。有一次,王导、庾亮等人一起去看望祖逖,忽然看见皮袍一叠一叠的,珍宝服饰排得满满的。王导等人感到很奇怪,就问祖逖,他回答说:"昨天夜里又到南塘走了一趟。"祖逖当时经常亲自派勇士公然去抢劫,主管的人也容忍而不追究他。
【评析】
祖逖刚过江的时候,公家和私人都比较拮据,所以吃穿用度都没有什么太好的,为了改善这样的环境,他公然派自己的武士们进行抢劫,但是那时候祖逖的名声大,被抢劫那一带的管辖者碍于他的声威,也只好作罢了。


罗友喜食白羊肉
【原文】
罗友[1]作荆州从事,桓宣武为王车骑集别[2],友进,坐良久。辞出,宣武曰:"卿向欲咨事[3],何以便去。"答曰:"友闻白羊肉美,一生未曾得吃。故冒求前耳,无事可咨。今已饱,不复须驻。"了无惭色。
【注释】
[1]罗友:东晋襄阳人。博学能文,嗜酒放达。桓温非常看重他,历任襄阳太守,广州、益州刺史。
[2]桓宣武:即桓温。集别:举行宴会送别。
[3]咨事:商讨、咨议政事。
【译文】
罗友任荆州刺史桓温的从事。有一次,桓温聚集大家给车骑将军王洽送别,罗友前来坐了很久,才告辞退出。桓温问他:"你刚才像是要商量什么事,为什么就走呢?"罗友回答说:"我听说白羊肉味道很美,一辈子还没有机会吃过,所以冒昧地请求前来罢了,其实没有什么事要商量的。现在已经吃饱了,就没有必要再留下了。"说时,没有一点羞愧的样子。
【评析】
罗友因为有才学而得到桓温的赏识,投奔到大司马桓温手下,但是他生性放诞不受约束。他在桓温给别人送行的时候,因为闻见白羊肉的味道而坐下来吃饭,吃完饭后就走,桓温问他原因,他就直说是因为想吃白羊肉了。虽然是在桓温的面前,也丝毫没有觉得难为情。


桓伊为王徽之吹笛
【原文】
王子猷[1]出都,尚在渚下。旧闻桓子野[2]善吹笛,而不相识。遇桓于岸上过,王在船中,客有识之者,云是桓子野。王便令人与相闻[3]云:"闻君善吹笛。试为我一奏。"桓时已贵显,素闻王名,即便回下车。踞胡床[4],为作三调[5]。弄[6]毕,便上车去。客主不交一言。
【注释】
[1]王子猷:即王徽之。
[2]桓子野:即桓伊。
[3]相闻:传话;通讯息。
[4]胡床:一种从胡地传入可以折叠的轻便坐具。
[5]调:曲子;曲调。
[6]弄:演奏。
【译文】
王子猷坐船进京,还停泊在码头上,没有上岸。过去他听说过桓子野擅长吹笛子,可是并不认识他。这时正碰上桓子野从岸上经过,王子猷在船中,听到有个认识桓子野的客人说,那就是桓子野。王子猷便派人替自己传个话给桓子野,说:"听说您擅长吹笛子,试为我奏一曲。"桓子野当时已经做了大官,一向听到过王子猷的名声,立刻就掉头下车,上船坐在马扎儿上,为王子猷吹了三支曲子。吹奏完毕,就上车走了。宾主双方没有交谈一句话。
【评析】
主客双方互不相识,只是因为王徽之很早就听说过桓伊笛子吹得很好,这次刚好碰上了,于是就请桓伊为他演奏一曲;而桓伊为他演奏,没有问任何原因,只是他知道这肯定是一个能听懂他笛音的知音。于是在桓伊把笛子吹奏完毕之后,大家便各自离开了,谁也没有说话。他们互相尊重,了解对方的心意,感激对方的盛情。只是这样直率的表现让旁人大惑不解。


王忱犯恒玄家讳
【原文】
桓南郡[1]被召作太子洗马,船泊荻渚。王大服散[2]后已小醉,往看桓。桓为设酒,不能冷饮,频语左右:"令温酒来!"桓乃流涕呜咽,王便欲去。桓以手巾掩泪,因谓王曰:"犯我家讳,何预卿事!"王叹曰:"灵宝故自达[3]。"
【注释】
[1]桓南郡:即桓玄。
[2]王大:即王忱。服散:服用散剂。
[3]达:通达、旷达。
【译文】
南郡公桓玄应召出任太子洗马,坐船赴任,船停在荻渚。王大服五石散后已经有点醉了,这时去探望桓玄。桓玄为他安排酒食,他不能喝冷酒,连连告诉随从说:"叫他们温酒来!"桓玄于是低声哭泣,王大就想走。桓玄拿手巾擦着眼泪,随即对王大说:"犯了我的家讳,关你什么事!"王大赞叹说:"灵宝的确旷达!"
【评析】
五石散是魏晋时期流行的一种毒品。但是魏晋时期的人在吟诗清谈时,都习惯服散饮酒,且服食完五石散之后,不能喝冷酒。文中的王忱因为服食了五石散加上精神恍惚,所以在桓玄家里叫下人一次次地"温酒",而"温"字无意中触犯了桓玄的父亲桓温的名讳,桓玄一听就痛哭起来。六朝时重视家讳,如果外人触犯了,孝子贤孙就要像桓玄那般"流涕呜咽",才符合当时礼节。但是当王忱准备要走时,桓玄并没有计较王忱的不是。


名士不必须奇才
【原文】
王孝伯[1]言:"名士不必须奇才,但使常得无事,痛饮酒,熟读《离骚》,便可称名士。"
【注释】
[1]王孝伯:即王恭。
【译文】
王孝伯说:"做名士不一定需要特殊的才能,只要能经常无事、尽情地喝酒,熟读《离骚》,就可以称为名士。"
【评析】
名士只须闲着没事尽情畅饮,熟读《离骚》就可以了。这句话指出了当时的名士们,差不多个个都有着显赫的身家背景。而且名士最好是逍遥自在,喝酒最能表现他们不问世事的态度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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